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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胡幼桃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6-05-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幼桃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幼桃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幼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胡幼桃利用担任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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