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和预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对于判国家、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判决、裁定和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并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负责本院法律监督和检察队伍建设,物资装备建设和本院后勤保障工作。
(七)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八)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10个职能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监所科、民事行政检察科、预防职务犯罪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控告申诉科。
三、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支出225.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24.6万元,我院现有公务员26人, 工勤人员1人,临时工1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万元,领取遗属生活补助1人。
(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0.8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开支。
(三)2015年全年收入337.7万元,全年支出346.66万元,支出略大于收入8.96万元。
四、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226.3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5.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9万元。
(二)日常公用经费29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三公经费较2014年小幅上升,2014年公务用车维护费是15.69万元,2015年是16.97万元,比2014年上升8%。2014年公务接待费0.61万元,2015年0.2万元,比2014年下降67%,2015年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降低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所以降低了公务接待费。
(二)2016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维护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本着节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将费用降到最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