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判国家、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判决、裁定和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并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负责本院法律监督和检察队伍建设,物资装备建设和本院后勤保障工作。
7、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8、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镶黄旗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一)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单位编制共3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8人,工勤编制3人,政法专项实有25人,工勤实有2人。
(二)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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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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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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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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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人民检察院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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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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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04.6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1.02万元,增长25%,增加主要是由于2018年预算有上年结转。
支出预算604.6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1.02万元,增长25%,增加主要是由于2018年预算有上年结转。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0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79.54万元,占比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25.08万元,占比4%,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0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54万元,占比76%;项目支出145.08万元,占比2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日常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04.6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25.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557.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2.36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 2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注:如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需注明,不能删除此条内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01万元,比上年增加25.51万元,增长1.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
2、公务接待费3.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26%。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6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68万元,增长1.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8万元,增长11.2%。增加主要是由于2017年预算没有公务用车购置。
注:增减变化需说明有关情况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6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4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较少,不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4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包括年度绩效目标、中期绩效目标、产出时效、成本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目标等,通过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信息,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对项目资金的预算、使用和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