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办案业务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要求,对我院2020年度办案业务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0年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1.5万元,执行数为17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受理案件40余件,审结率达到100%,结案率>98%,支出完成率达到100%,办理案件达到数量不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6%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经费的到位有效改善办案经费保障,加强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办案经费保障,以实现净化经济建设环境,社会环境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的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全面了解办案业务费项目的业务管理、资金使用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为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提供参考,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办案业务费项目,评价范围为该项目所有预算资金,共计181.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按照科学规范、独立公正、绩效相关原则,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充分运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评价方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结合该项目具体内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3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10项三级指标构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二级指标每项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综合成绩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良;综合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为中;综合得分小于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共经历评价准备、评价实施、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三个阶段。其中,由办公室负责评价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实施阶段开展现场分析提出初步评价意见;报送评价报告阶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并最终报送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办案经费保障,加强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办案经费保障,实现净化经济建设环境,社会环境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的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效益明显。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办案业务费年初预算181.5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办案业务费用于我院办案相关支出,执行率99.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认真做好办案业务费的管理使用工作,采取“抓到位、防抵顶,抓规划、防挤占,抓监管、防违规”等有力措施,确保了资金到位好、管理使用好、全程监管好,有效防止了项目资金被抵顶、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2)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采取定期检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实施动态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支办案业务费,年度资金总额执行率达到99.6%。
办案业务费弥补了我院办案经费的不足,保障了我院有效履行检察职责,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办案业务费完成年度指标值。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专项经费,达到100%。
(3)项目实施进度
办案业务费完成率为99.6%。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严格按照成本节约原则进行开支,办案成本≤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检察业务产生的经济效益良好。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检察业务产生的社会效益良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96%。
五、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强化办案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不挪用、不挤用、不占用,项目按时完工、资金执行到位,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六、相关建议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