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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以“质量建设年”为统揽,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始终把强班子、提素能、抓改革作为固本强基工程常抓不懈,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检察队伍。2022年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4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3.1%,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要指标实现大幅度提升。

一、以更加有力的政治站位,落实党的绝对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组织程序和规章制度决策,共召开党组会议40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8次。2022年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部门决算工作在自治区财政厅评比中荣获一等奖,一名检察干警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先进个人。

二、以更加有力的履职,开展业务工作,服从服务大局。

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惩治邪教组织犯罪和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18人,批准逮捕811人,不批准逮捕7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659人,提起公诉3639人,不起诉1515人。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12人,办理诈骗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1012人,涉案金额577.2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2.62万元。年内,办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28件次,做到应回尽回,信访答复率100%,不捕率38.89%,不起诉率25.42%,追赃挽损工作率50%

(一)是不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件,同比纯升;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同比持平;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件,同比纯升;强化刑事执行检察,针对监管场所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采纳、纠正率100%。监督纠正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2件,纠正率100%。加强财产性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2件,已执行10.3万元。

(二)是持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件,召开公开听证1次。其中,向旗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法院已裁定再审、发出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2份,法院已采纳纠正、作出不支持监督案件2件。

(三)是稳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行政)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均已采纳并回复,采纳率100%。镶黄旗矛盾调处中心驻检察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室于2022415日挂牌成立,协助政法委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有序开展。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专项活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审查1件,民事公益诉讼一审1件,法院采纳我院诉讼请求。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7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行政机关采纳并回复。

三、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实专项行动,完成各类重点工作。

扎实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召开专题研讨会4次,集中学习17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走访个体工商户37家,形成领导班子检视材料1篇,梳理归纳9项个性问题,并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切入点,出台6项具体工作措施。办理涉民营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

努力做到领导班子10个带头示范和老同志5个带头。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做到如实填报、有据可查,严防干预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

倾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16名干警深入包联小区开展24小时值守、核酸检测等工作,与值守社区干部群众联动联手联防,共织疫情防控网;3名干警在重点道路卡口配合公安部门,交警部门做好车辆和人员排查管控;1干警投身重点人员转运工作。

积极开展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及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深入牧区、社区开展专项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与旗乡村振兴局和旗妇女联合会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衔接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办法》,成功为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配偶及子女发放救助金2万元;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先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进校园、镶黄旗“双百”法治宣讲进校园、宪法进校园等法治教育活动,共为220余名师生宣讲授课,发放法治宣传材料百余份,并出资17000元为学生购买《未成年人法律百科全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54.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67万元,增长10.14 %,变动原因:2022年度有财政追加预算,有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7.99万元,增长16.02 %。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854.4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841.7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4.20万元,增长15.70 %,变动原因:2022年度有财政追加预算。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12.6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80万元,增长42.72 %,变动原因:2022年度有财政追加预算。

(二)支出决算总计854.4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818.5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94.85万元,增长13.11 %,变动原因:2022年度有财政追加预算,有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0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35.83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7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3.14万元,增长182.39 %,变动原因:2022年度有财政追加预算,有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841.7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8.50万元,占96.05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

本年其他收入33.23万元,占3.95 %

单位:万元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818.59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560.89万元,占68.52 %

本年项目支出257.70万元,占31.48 %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

单位:万元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15.7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05万元,增长5.16 %,变动原因:2022年度有财政追加预算,有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15万元,增长12.58 %,变动原因:2022年度有财政追加预算,有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90.39万元。与年初预算775.7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689.9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38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385.04 万元,支出决算 43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2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度有财政追加预算。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 282.54 万元,支出决算 2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0.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度预算未执行完毕,结转下年。

3.检察(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2 万元,支出决算 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47.9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9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36.87 万元,支出决算3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7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度有财政追加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14 万元,支出决算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1.1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业年金转到基本户。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6.9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9.9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17.09 万元,支出决算1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1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支出与预算基本持平,差异很小。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35.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11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28.44 万元,支出决算3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支出比预算多是因为我院2022年度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32.7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57.7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8.00万元,支出决算13.07万元,完成预算的72.6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00万元,支出决算10.07万元,完成预算的67.13 %;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7万元,占77.05 %;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22.9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变动原因:无此项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此项业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变动原因:无此项业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51 %,变动原因:下乡办案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0万元,接待21批次,250人次,开支内容:上级院来我院进行调研工作用餐;二是其他旗县院来我院办案工作用餐;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此项业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10万元,增长3.28 %,变动原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3 个,实施项目 3个,完成项目 3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57.7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5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257.75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7.9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60万元,增长1.26 %,变动原因:人员工资上涨,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2.47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0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3 个,共涉及资金 25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 “业务装备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7.7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了全部3个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良好。我院纳入绩效评价所涉项目在项目绩效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上均有所提高,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均按要求完成了目标任务,较好的实现了项目的质量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3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 26 万元,执行数为 2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办理案件达到数量不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6%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严格规范项目支出范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6.00

26.00

26.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6.00

26.00

26.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检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0

10


奖励优秀办案人员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5


质量指标

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10


奖励优秀办案人员公示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时效指标

在办案期限内办理案件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前期费发放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成本指标

办案耗费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

5

%

5


办案成本费用

正向

小于等于

5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支出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社会效益

受理案件社会效益

正向

大于等于

96

96

%

10


生态效益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反向

小于等于

5

5

%

5


可持续影响

项目持续作用的时间

正向

等于

1

1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6

96

%

10


总分

100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5 分。全年预算数为 20 万元,执行数为 10 万元,完成预算的 5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办理案件达到数量不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6%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严格规范项目支出范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20.00

10.00

10

50.00

5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20.00

10.00

——

5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我院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办案质量提升,硬件设施完善。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7

27

10

10


装备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质量指标

装备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装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时效指标

装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5

5


相关业务费到位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装备耗费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

5

%

5

5


装备购置费用

正向

小于等于

20

2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装备购置费支出进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社会效益

案件办理社会效益

正向

大于等于

96

96

%

10

10


生态效益

办案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反向

小于等于

5

5

%

5

5


可持续影响

项目持续作用的时间

正向

等于

1

1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6

96

%

10

10


总分

100

95


3.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9 分。全年预算数为 63万元,执行数为57.25万元,完成预算的 9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办理案件达到数量不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6%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将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严格规范项目支出范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3.00

57.25

57.25

10

91

9.1

其中:财政拨款

63.00

57.25

57.25

——

91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书记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按照规定用途支出。

书记员工资足额发放,各项保险及时缴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数

正向

等于

8

8

30

3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可持续发展性

正向

等于

1

1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8

98

%

30

30


总分

100

99.1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镶黄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晓敏 联系电话:0479-6222570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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