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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 3 月 12 日 在 全 旗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胜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二0一五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旗委和盟检察分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旗委中心工作,团结全体干警,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使全院的各项工作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一年来各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镶黄旗建设。全年共受理旗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11人,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8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28人,提起公诉2226人。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全年检察长共接访26人次,办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案件3件。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出相对不起诉11人,法院采纳我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1313人。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正确履行职务。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8人,经初查后立案35人,其中,反贪污贿赂部门立案查办23人,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12人。去年我院办理的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一件鄂尔多斯市骗取贷款案件,系我院首次跨盟市区域办案。为此我们集中全院力量,成立了13人的办案工作组,赶赴鄂尔多斯市开展工作。当时,恰逢全国民运会期间,人流量大,查找犯罪嫌疑人非常困难,由于准备充分,侦查手段适当,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快速侦破了案件。通过对该案件的成功办理,锻炼了队伍,增长了经验,鼓足了底气,同时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的表扬。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开展预防调查6次,提出检察建议5件,警示教育宣传66次,预防咨询70次,案例剖析1件,预防介入1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12次。在全旗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苏木镇开展预防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宣讲活动5次。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全年,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2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口头提出纠正意见3次,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5份;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1份,公安机关收到建议书后及时将嫌疑人抓获并移送我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7份,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向监管场所提出检察建议7份,向社区矫正工作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份。组织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和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共办理23件案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21件,追回采矿权价款共386.255万元。

  (四)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人代会决议精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专题向旗人大常委会议汇报了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6件;接收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物品和款项68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25件;开展流程监控300次,监控案件60件,作出口头提示2次。全面落实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9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条,公开已生效案件起诉书9件和不起诉书1件。

  去年8月,盟检察分院组织了全盟36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大工作组来到我旗,对我院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的业务、政务工作开展全面的检查、测评(即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考评组经过两天的工作,最终评定,我院综合得80分以上,位列优秀档次,较为顺利的通过了此次“大考”。

  (五)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树立检察新形象,努力做到常抓、抓长。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线,强化思想、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继续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提高年活动。大力开展教育培训。今年选送检察官外出学习10余人次。鼓励检察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其中有1名干警取得了硕士研究生学位,1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1名干警获锡盟“最美检察官”的荣誉称号,促进了检察干警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落实从优待检政策,协调解决了干警待遇,一名干警被提拔为副检察长。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办案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年没有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开展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认真开展服务民生工作,为博爱一日捐”“爱心捐助活动捐款2万余元,为受雪灾的牧民捐款3.5万元,协助包扶嘎查积极推进了十个全覆盖工程。为联系社区投入1.9万元建设百姓大舞台,为困难牧民群众发放慰问品计1万余元等,树立了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六)强化检务保障工作,提升办案科技含量。

  经争取,准备另选地址新建3057平方米的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根据工作需要,为业务部门配备计算机7台、打印机4台、扫描仪1台、高清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1套;按分级保护的要求,对本院及监管场所的机房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安装了三铁两器。对视频会议室进行了改造,控申部门实现了远程视频接访,办案区通过了自治区认证。开通了两微一端,运行使用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文接收系统以及电子卷宗系统。

  各位代表, 2015年是我院收接案数量最多一年,工作压力最大的一年,但在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了良好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这也是旗委正确的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政协委员和全旗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验型检察官多,知识型检察官少,难以应对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少数检察官不注重学习,不注重更新法律知识,个别案件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完备。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的还不够充分全面,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四是业务骨干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需要我们通过下大力气,下真功夫,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二0一六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旗委十二届十一次全委会议暨全旗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加注重服务全旗工作大局,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注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为服务镶黄旗建成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更加牢牢地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旗委决策部署和要求,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特殊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更加注重服务全旗工作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旗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领域的犯罪,重点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等涉及民生的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我旗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更加坚定地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目标不变、决心不变、力度不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职务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第四,更加努力地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主动回应人民平安需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环境、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拓展检察监督新途径,坚决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以及“庸、懒、散”“粗、拖、浮”等问题,从很多地方的经验看,有些问题不是解决不了,关键是看有没有决心、信心、恒心去想办法解决。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年”活动。

  第五,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深化和扩大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外部监督,全面提升检察机关自身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努力使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第六,更加用心地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向潘志荣同志学习的活动,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厉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提升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旗委精神就是定音鼓,形势任务就是动员令,我们要在旗党委和盟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长志气,提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全旗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专业名词解释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2、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特定的轻微刑事案件所依法采用的,由审判人员一人独任审判审理案件所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诉讼程序。设置刑事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

  3、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外执行罪犯是指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包括保外就医)的五类罪犯。脱管,是指监外罪犯未经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脱离相关的监督管理;漏管,是指监外罪犯交付执行或交付监管脱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应当掌握其监督管理档案而没有掌握,从未对其实施监督管理考察,脱离相关机关的监督管理。

  4、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是2013年6月在内蒙古检察机关正式启动的。通过一年一次“上查下”、两年一次“下查上”认真查找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并找准制约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和症结,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以点带面,全面整改,力求通过强化履行检察职能的思想、能力、方法和实效,通过规范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升办案能力,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4、远程视频接访:是指通过网络视频技术连接多地、多层级检察院同时通过视频接待当事人的一种方式,是为了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方便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控告申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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