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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33日在我旗第十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  康玉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我院委和盟检察分院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主动作为服务发展,切实履职维护公正,积极探索推进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平安镶黄旗、法治镶黄旗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78人,审查后批准逮捕67人,不捕1件1,批捕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和37%。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125 其中公安机关移送1922人,自侦部门移送23),办2125人,结率为100%其中提起公诉2024人,不起诉11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10%和8%。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已审结的均作出有罪判决,无错诉和漏诉现象,审查起诉准确率为100%。适用简易程序?11件,出庭支持公诉30人次通过行使刑事检察职能,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实现了法律、社会、政治“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一年来检察长共接访26人次,办理群众举报案件1件控告案件5接待来访群众12人次。建成并启用了旗人民检察院驻巴音塔拉检察室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及时表达诉求。全年未因检察工作不到位而出现涉检信访案件。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

  切实加强办案工作。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经初查后立案25人,其中反贪立案1件1人,反渎职立案1件4人。经侦查反贪污贿赂部门向本院公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2件3人(其中1件2人为上年积存案件)。在完成查办本院职务犯罪案件任务的同时,我院抽调业务尖子,协助上级院开展案件初查工作,并很好的完成了上级院交办的工作任务。因工作努力,2016年,我院反渎职侵权局被锡盟检察分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创新预防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方式,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共开展预防调查4件,发放检察建议3件,警示教育宣传41次,预防咨询105次,案例剖析1件,预防介入1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75次。以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推进了廉政建设。邀请了旗有关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参观学习,党员干部在接受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洗礼的同时,也自觉宣传和扩大了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影响力。与此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院关于“精准扶贫、廉洁为民”基层行活动的安排部署,在我旗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全旗副科级以上领导、扶贫办、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落实督导的驻村干部和部分嘎查两委班子成员计150余人参加了宣讲报告会。此次活动不仅推动完善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机制,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坚守防止错案底线。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等环节的监督全年,办理立案监督1件1人,侦查活动监督1件1人,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2016年,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的通知要求,对公安机关2016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开展了抽样评估,同时对以往抽样评估进行了回头看活动,从而进一步规范侦查机关的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7,法院均予以采纳,取得了较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维护刑事执行公正。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强化对在押人员的人权保护和促进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2016年办理1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不规范情形4件次,旗看守所对我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部予以采纳,并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环节的法律监督,对13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

  的检察监督理念,把民行监督范围从裁判结果监督扩展到对诉讼过程、诉讼结果、执行程序三者并重的监督体系上来。年,我院民行部门共受理案件5件,办结5件,其中结果监督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2016年,我院民行部门办理了一起涉及312万元的执行监督案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法院采纳了我院的检察建议。通过对案件的监督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检察权公正、高效、权威运行

  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院部署,全面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机制改革。

  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按照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要求,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12个环节,经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严格审核,我院确定员额制检察官10(原有检察官19名在旗政法委、旗人大领导的监督下,2016年12月21日,举行了入额检察官向宪法宣誓仪式,签署了岗位承诺书,颁发了入额检察官任命书,此举将优秀检察官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迈出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关键性一步。

  深化司法办案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配套相关措施,落实各层级办案主体、职责权限、办案组织设置、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评价、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了办案检察官的责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以“两学一做”为引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将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思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了机关党的建设。

  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案要怎么办、兵就怎么练”的培训模式,选送检察官外出学习10余人次。严格队伍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从严治检。认真推行精细化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线,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流转案件28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20件。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9条,重要案件信息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9份。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工作信息30条。

   以加强服务保障为目标,主动服务精准扶贫战略。将扶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帮助贫困牧民做基础建设和发展生产。全年协助帮扶嘎查拆除危旧房屋800余平方米,运走垃圾2000余吨,平整土地2000多平方米,完成危房改造23户,新建棚圈32个,维修乡村公路10.3公里,广播电视和网络户户通12户,打机井2眼,外墙保温42户。采取“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方式,投入扶贫资金4万多元,打机井1处,建畜棚1个,帮助购买基础牧畜4头,包扶的6户贫困户全部脱贫。年底,院领导先后深入联系社区、嘎查和帮扶嘎查走访慰问,为11户贫困家庭送去了11500元的慰问金。作为新宝拉格社区联合党委成员单位,积极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在职党员社区开展了“法律大讲堂”活动。14名检察干警作为志愿者,深入社区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困难群众发放慰问品计2500树立了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2016年,我院7名干警分别被盟检察分院和旗委予以表彰。其中2名干警被锡盟检察分院评为先进个人、2名干警被锡盟检察分院评为优秀党员,1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干警被镶黄旗旗委、政府评为2011—2015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镶黄旗旗委、政府评为全旗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旗委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及时向旗委报告,依靠旗委领导解决检察院工作和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对检察工作的关心、爱护和支持,作为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工作发展、促进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2016年,我院先后走访代表10多名,邀请人大代表30人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参加检务活动。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配合政协民主评议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为检察院提升司法公信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6年,在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了良好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这是旗委正确的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政法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法部门同仁以及全旗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检察举措需要更实,更有针对性;二是改革的适应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需要加强谋划,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三是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检察宣传有待加强,业务骨干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持续推动解决。

  2017年工作任务

  2017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贯彻全区检察长以及全盟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大局为重,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提升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第二,坚守“三条底线”,积极推进平安镶黄旗、法治镶黄旗建设。坚守发展底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守生态底线,为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守民生底线,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服务民生、维护民权、落实民利。

  第三,坚持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坚持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不改变,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四,坚守法治生命线,持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纠正和源头预防,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第五,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全面承担起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特殊责任。

  第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继续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健全“两个活动、四个机制”,深化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司法公信力

  第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向潘志荣同志学习活动。强化实战练兵,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专业用语解释

  1、简易程序审理(第2页):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特定的轻微刑事案件所依法采用的,由审判人员一人独任审判审理案件所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诉讼程序。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第3页):行贿犯罪档案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行贿犯罪档案录入的范围是1997年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领域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2006年1月1日起,检察机关正式对外公开受理查询。

  3、结果监督(第4页):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案件。

  4、执行监督(第4页):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执行情况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案件。

  5、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第5页):改变现行检察官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在检察院内部重新确立检察官人员比例,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

  6、提起公益诉讼(第10页):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以国家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而无人起诉的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有关违法行为无效,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活动。

  7、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第10页):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8、两个活动、四个机制(第10页):两个活动是指抽样评估和创新创优活动;四个机制是指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评查、刑事案件法律监督、刑法执行法律监督、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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