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时间:2018-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镶黄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康玉柱

2018年1月9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7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院大事多、任务重,经历了司法体制改革、大部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中人员转隶职能调整及公益诉讼(试点)、续建办案技术用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点工作,全院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发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活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顺利实施,首


批遴选的10名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位;人员分类管理顺利推进,建立各类检察人员职务序列,完成“员额检察官①   、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检察官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扁平化管理②  ,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入额领导带头办理案件,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了实处。

推进大部制改革。按照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限与检察权相分离原则,核减司法管理层级和人员,对原有的13个内设机构合并为“四部一局”③  

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聚焦转隶这个关键任务,全方位做好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符合条件的4名检察人员完成转隶,7个政法专项编制完成划转。

(二)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和谐社会的期盼,全力推进平安镶黄旗建设。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件4人,提起公诉13件14人。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前提下,落实刑事和解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决定不批准逮捕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人。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2017年是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转隶之年,是考验检察干警的政治定力和政治站位之年。我院坚决贯彻上级院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反贪部门立案查办3件3人。包括查办一起我旗社会影响较大的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案,通过办案为嘎查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在分院的指挥下,集中力量跨区域立案侦查了自治区纪委、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行贿犯罪案件2件2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大监督力度。扩展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监督途径,向公安派驻检察室,加强对刑事案件的全程监督;创新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④  。邀请旗政法委、政府、人大、政协、人民法院领导以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参加公益诉讼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要求和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在此基础上,我院向旗人民法院提起了1件公益诉讼案件,旗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对我院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了支持和确认。成功办理该案,为今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全旗公共利益,维护草原生态环境不受侵害具有重要意义。

(三)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服务能力。加强基础建设。投资243万元,续建了1057的办案技术用房。投入80万元,对原有的办案技术用房进行改造,更新装备,建成了既方便办公办案、又符合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的工作场所。“两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投入近二十万元,新建驻所检察室业务用房40㎡,对驻所检察室网络等其它硬件设施升级改造,实现了远程提讯⑤  的要求。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检察院对建设规范化检察室的复查验收。

加强服务民生保障工作。主动服务精准扶贫战略,把帮扶工作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年来,投入扶贫资金10000元,帮助新识别贫困户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条件。投入5000元,资助帮扶嘎查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各类项目。作为社区联合党委成员单位,积极帮助宝拉格社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出资4500元资助大学生读书、慰问贫困家庭,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二、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为镶黄旗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旗工作大局之中,精心谋划服务发展新举措。一是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着力维护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主动深入到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了解需求,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帮助防控犯罪风险和经营风险。二是创新化解矛盾机制。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刑事和解等办案机制,在执法办案中同步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对重大案件开展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⑥  39次,将研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贯穿办案全过程。同时努力将检察职能延伸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2016年,我院派驻巴音塔拉检察室的远程视频接访投入使用,让群众足不出就享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服务。三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五年来,检察长接访、走访群众150余人次。控告申诉部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7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事项案件7件,控告案件1件,接待来访群众68人次,对来访群众进行了耐心的法律政策解释和细致的思想疏导,未出现一起涉检信访案件。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健全司法办案社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结合办案排查公共安全风险源点,参与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0余次。二是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挂图,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现场受理群众咨询等方式,让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几年来,向人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0次。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围绕扶贫攻坚工作,积极帮助贫困户做好基础建设和发展生产等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帮扶嘎查进行调研,建档立卡,确定工作计划。采取“输血”和“造血”、扶贫和扶志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8万多元,帮助贫困户打机井、建畜棚、购买基础母畜,为11户贫困家庭送去了2.15万元的慰问金和慰问品。为帮扶嘎查争取了223万元的发展项目,院班子成员包扶的6户贫困户全部脱贫。

(二)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镶黄旗、法治镶黄旗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源头治理。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一是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5件32人,决定不批准逮捕8人,批捕准确率达到100%;提起公诉89件106人,决定不起诉6人,有罪判决率达到100%。二是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1件13人,严厉打击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五年来,我院接受锡盟检察分院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检查1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1次,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件13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件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6.7万元。二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标本兼治。发出检察建议30件,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查询制度,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873余次,有效促进了诚信建设;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投入50万元建成了警示教育基地,先后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81次,接受预防咨询305次,开展案例剖析8件、预防介入4件。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依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与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刑事司法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10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销案件9件;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3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依法纠正漏捕1人。二是强化民行检察监督。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⑦  ,依法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1件;与此同时对诉讼过程、诉讼结果、执行程序的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6件,办理结果监督案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7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三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不规范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1件。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环节的法律监督,对全旗监外执行人员开展了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2014年,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能,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检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坚定信念,提升能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开展素能培训、“法律大讲堂”、业务竞赛、鼓励支持学历教育、司法考试等方式,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五年来,我院有90余人次参加了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和分院组织的业务、政治理论培训,有100余人次参加盟、旗党校及旗委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先后有4名干警在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涌现出全区检察个人三等功1名,全盟检察集体三等功1个、先进个人8名,优秀共产党员5名等一批先进典型。同时,被旗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3次。

专项整治,规范司法。以清单化排查、项目化推进、模板化办案、制度化规范、日常化督查等“五化”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发现并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12项。建立案件质量全程监控机制,制定《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等文件,强化案件办理的内部监督全面落实分院关于创新创优和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以优化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强化奖惩激励为动力,经过全面的探索和实践,思想认识逐渐提高、工作思路逐渐清晰,活动效果逐渐显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严肃纪律,改进作风。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干警廉洁情况实行全方位动态管控;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通过纪检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队伍“零违纪”。

(四)在接受监督中提升公信,致力树牢检察良好形象。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向旗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民事行政检察、预防职务犯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通过走访座谈、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积极推进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评议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开放日活动,向政协委员赠送《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让他们更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全面深化社会监督。以检务公开、阳光司法为抓手,主动邀请群众参观检察窗口、办公办案场所,增强工作透明度。利用检察信息公开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9条、法律文书51份,公布重大案件信息10条,发布检察讯息500多条,特别是我院的微信公众平台,多次在全区检察机关的微信公众影响力排名中名列前茅。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了良好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这是旗委正确的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政法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法部门同仁以及全旗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对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服务发展的主动性还需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智慧检察”任重而道远;个别干警的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部分干警的思想准备、能力储备还不充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和2018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工作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旗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8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内蒙古检察工作实现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司法公正,强化检察监督,以党建带队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全力促进全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结合我旗实际,研究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意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帮助企业防控风险,依法保障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推进平安镶黄旗、法治镶黄旗建设有新作为。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分析社会治安新形势新特点,有针对性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高度重视涉众型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工作,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持续防范和打击信用卡诈骗、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有新提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在监察体制改革后,做到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及时追究职务犯罪刑事责任。切实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全面强化人权意识,注重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四)深化各项检察改革工作有新突破。继续做好司法改革工作,优化工作机制、优化组织管理、优化检察队伍。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主体地位,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⑧  ;推行各类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办案权限和司法责任;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全面促进检察工作高效发展。

加强自身建设有新成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抓好班子成员在学习实践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中的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公正司法、规范办案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建设一支“五个过硬”⑨  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紧紧依靠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情监督,牢记使命,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力争在服务保障镶黄旗建设发展的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专业用语解释》

①员额检察官(第二页):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从现有的检察官队伍中遴选产生,作为案件承办人在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扁平化管理(第二页):是取消繁杂的管理架构,缩短信息传递的时间,便于快速反应的一种管理模式。它较好的解决了等级式管理的“层次重叠、冗员多、组织机构运转效率低下”等弊端,加快了信息流转速度,提高决策效率。

四部一局(第二页):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机关管理部、机关保障部、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局。

公益诉讼(第三页):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国家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⑤远程提讯(第四页):是满足上下级院协同办案的需要,利用现有的检察专网和分支网络实现上级院承办人在本院提讯室对下级院办理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实现案件补充证据材料报送和案件电子卷宗的规范管理;实现远程讯问笔录制作。

⑥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第五页):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

  ⑦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第七页):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予以纠正。

⑧案件承办确定机制(第十二页):确立案件的基本分配原则,案管部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置案件分配的自动轮案人员、比例,然后按照规则随机进行自动分配案件,体现“谁收案、谁办案、谁负责”的分案原则。

⑨五个过硬(第十二页):思想政治过硬、领导班子过硬、人才队伍过硬、专业化职业化过硬、纪律作风和基层基础建设过硬。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须知
案件信息公开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新宝拉格镇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