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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检察院办理首例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
时间:2019-1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一案的特某某宣告不起诉,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不起诉案件。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员和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告。

  被不起诉人特某某案发后积极退赔了失主损失,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特某某提交了书面忏悔书,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具结书。据此,承办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提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建议,经该院检委会讨论一致通过,最后决定对特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

  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并听取了被不诉人的意见。宣告后,被不起诉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次宽大处理的机会。今后我将遵纪守法,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该案的办理是镶黄旗检察院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对特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既达到了教育、惩治和预防犯罪的目的,又节约司法资源,充分彰显了法理中的情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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