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长城遗址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长城遗址司法保护,增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的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2024年3月7日,镶黄旗人民检察院针对旗辖区金界壕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自然损毁以及人为破坏等问题,组织召开长城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5人担任听证员,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听证,我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韩斌主持听证。
听证会上,我院办案检察官对前期开展长城遗址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涉及的监督职责进行了说明,阐述了开展长城遗址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随后,与会听证员对听证事项进行了现场讨论,结合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情况发表了意见,并对加强长城遗址保护工作提出了宝贵建议。责任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境内长城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大旗辖区内金界壕长城点段执法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表示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具有必要性和及时性。
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院将以长城保护专项监督为契机,持续聚焦历史文化遗址保护,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构筑执法司法信息互享渠道,合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