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充分融合检察监督职能与公证平台专业优势,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人群,其司法救助金可能被监护人挪用、侵占的风险,构建“检察监督+公证代管”的全流程监管机制。该机制确定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单位,应制作《司法救助金发放计划书》,明确救助总金额、分期发放周期、常规发放金额、大额支出审批条件、提存终止条件,向公证处出具《司法救助金提存委托函》,将救助金足额划转至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对申请大额临时支出(医疗、学习等)进行实质审查,出具书面支付通知,同时开展回访,掌握被救助人现实生活状况,查阅提存台账、资金流水。镶黄旗公证处作为代管平台参与司法救助金提存、保管、发放、使用全过程,确保司法救助金稳妥发放,全方位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该工作机制的建立,改变了以往救助金“一发了之”的局面,实现了从“一次性发放”到“长效保障”的转变。下一步,镶黄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公协作效能,不断丰富司法救助形式、完善救助闭环机制、延伸法治服务触角,以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的司法保障,为特殊群体司法救助金装上“安全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法治温度。
